公告通知
时间:2025-05-20 浏览:28次
根据2025年度用人计划,我院已将各岗位需求人才的数量、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通过各大院校线上招聘网站、医院官网、医院公众号、北疆就业网站等媒体对外发布了《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已于2025年4月30日截止。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年度面向校园、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其中,精神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17人,应用心理学专业4人,中医专业2人,护理学专业12人,药学专业3人。如因报名或考试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医院将视岗位需求情况,适当予以调整,招聘总数不超过2025年度用人计划人数。
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3月19日、20日、22日及4月20日分别前往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参加校园招聘会,并现场组织结构化面试,通过面试选拔出7名精神医学专业、2名应用心理学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已签订三方协议。按照本年度招聘计划38人,除以上已签订三方协议的9人,本次还需招聘29人。
一、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已于2025年4月30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经初步审查(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相关材料合格的应聘人员,已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进行沟通;未接到电话、微信通知的应聘人员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符合应聘专业条件以及未能联系上的应聘人员。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2025年5月30日(周五)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多功能厅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精神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专业、药学专业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应用心理学专业、护理学专业按照3:1的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
2025年5月30日(周五)下午13:00—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体检
对笔试和面试考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统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考察内容包括:同考察人员面谈、查阅人事(学籍)档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征信记录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将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提交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
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进入试用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结束需完成试用期考核,由本人填写《试用期考核手册》,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签署考核意见。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进入下一环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九)聘用
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十)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发放。
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全程接受医院纪委的监督。
三、其他
(一)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精神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专业、药学专业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应用心理学专业、护理学专业面试按照3:1的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二)在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过程出现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四)本方案由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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