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青建设
时间:2020-06-19 浏览:10254次
6月18日,“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与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救助工作”签订仪式在我院会议室举行。
我院徐起岭副院长与市检察院孟昌光副检察长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订了《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救助工作》协议书。作为双方项目负责人,我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郭秀华和市检察院第八监察部主任那日斯分别签订了协议书。
此次心理救助合作机制启动后,我院将对被侵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对出现心理创伤或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治疗,有利于改善被侵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