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时间:2017-02-27 浏览:3917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消防工作的要求及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医院发展和全体员工、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呼伦贝尔市卫生计生委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呼伦贝尔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2月27日,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举行“消防工作责任状签订仪式”,乐海副院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
乐海副院长强调,加强我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职工、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创建“平安医院”重要内容之一。把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员工,确保医院安全管理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强化大家的消防安全工作意识,切实把消防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全院医务人员及患者人身安全及财物安全,为医院的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