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时间:2016-09-22 浏览:5416次
为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呼伦贝尔市在各旗市区建立48家精神卫生防治康复社区服务站,康复站的设立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经过系统治疗后,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的康复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呼伦贝尔市卫计委委托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为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设备进行发放。此次发放康复站的设备包括投影仪、液晶电视、电脑、办公桌椅、卷柜、音响等设备,将用于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性康复站建设,从而为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人际交往、健康教育等康复训练,为经治疗病情稳定的慢性精神病人提供心理疏导、娱乐康复及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服务。
康复设备发放后,各地精神卫生防治康复社区服务站,将定期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活动,为出院后患者和居家接受药物维持治疗患者提供康复活动场所,开展工疗、农疗、自我照料、家居生活、人际交往、健康管理、工作、就业技能等康复训练。同时,康复站设有远程会诊及康复指导功能,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将不定期进行疑难病例远程会诊和康复指导等工作。精神卫生防治康复社区服务站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为接受康复服务的患者进行入组评估,制定适宜的康复训练计划。各旗市区的康复站每季度设立一个固定精防日,建立每季度“精防日”制度,由精神科医生每季度定期到康复站进行用药及康复指导。所辖区域康复期患者将就近在社区接受治疗指导,心理辅导、康复的全方位、多层次服务。让患有精神和心理疾病的患者得到有效治疗和康复,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