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服务
时间:2020-12-28 浏览:13425次
一、依据的政策文件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0﹞23号)。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牧区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等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于外地户籍在当地长期居住的人员,提供长期居住证明、户籍地未参保证明或个人签署承诺书,即可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每年缴纳多少钱?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31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230元,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补助8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呼伦贝尔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出生当年免缴费用,在市医疗保险中心备案后享受医保待遇。
四、什么时间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跨年预缴方式缴费,2020年9月份至次年4月份缴纳2021年费用。
五、怎样缴费?
正常续保人员、断保人员(断保时间不超过3年)可持城乡居民医保手册到所属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刷卡缴费,也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支付进行缴费,操作流程扫描二维码。
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断保时间超过3年)、特殊人群(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由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费用核定后,到税务部门进行缴费。免缴费用的新生儿由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备案。在校学生新参保、续缴费,由学校代收代缴。
六、享受哪些待遇?
☆住院费用报销 ☆门诊慢性病 ☆普通门诊
上述三项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8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42万元。报销条件:一是按时参加医疗保险;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三是医保报销的费用必须是符合医保三大目录内的项目、药品,简称合规费用。
怎样申报慢性病?
(1)随时申报的慢性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白血病、多发骨髓瘤)、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肺动脉高压、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轻症高血压患者门诊用药保障、轻症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布鲁氏菌病、精神疾病门诊治疗、大骨节病12种慢性病随时申报认定。参保患者需要提供社会保障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完整住院病历及相关就医资料,到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审批认定。
(2)按年度申报的慢性病。原发性高血压Ⅲ期、糖尿病、活动期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5种门诊普通慢性病需要按年度定期申报。按照参保地规定时间,提供两年内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原件及相关就医资料,到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由市医疗保险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慢性病体检认定,认定合格的次年享受待遇。
☆普通门诊
不住院、没有慢性病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可在各定点乡镇卫生院、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就医,不设门槛费,按60%比例报销,封顶线为150元。
七、看病就医费用怎么结算?
在呼伦贝尔市域内住院、门诊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网上即时结算,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在呼伦贝尔市域外住院发生的费用,经外转就医备案后,可实现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进入大病医疗保险的患者,需持相关病例资料到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费用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