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科
时间:2022-03-03 浏览:3676次
社会工作科成立于2011年4月,主要承担全市公共精神卫生的管理统筹工作。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设在社会工作科。
主要职责:协助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起草精神卫生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旗市区精神卫生项目办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负责中央补助自治区重大传染病防控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治管理、社会心理服务建设试点)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及培训。负责全市的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信息上报工作,定期编制信息简报。负责协调全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落实社区同伴支持项目的开展,每月进行督导;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调研、考核、评估、培训、健康教育和宣传;对辖区内技术力量薄弱的旗市区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旗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上报的疑似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断复核、药物指导等工作;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相关指标任务落实,完善健康呼伦贝尔建设,提升市民心理健康水平。
完成呼伦贝尔市卫健委、自治区项目办和国家项目办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