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时间:2021-10-27 浏览:4899次
各位患者及家属朋友:
目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医院内就诊人员聚集,保障患者就医安全。
一、根据文件要求,来医院就诊人员需携带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就诊人员应提前自行进行核酸检测,便于及时就诊。
二、为方便病情稳定的复诊患者,避免交叉感染,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心门诊开展为患者邮寄药物业务,流程如下:
1、复诊开药患者,在“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移动支付”公众号中挂当日出诊医生的预约号,然后与精神科门诊出诊医生电话沟通(门诊电话:0470-7379759),当日出诊医生对患者进行咨询后为患者开药并记录邮寄地址。门诊挂号室工作人员负责按医生处方进行微信收费,缴费完成后社会工作科负责取药并进行邮寄药物。
2、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经评估后最多可以邮寄一个月的用药量,同时叮嘱患者及家属保存好药物,注意用药安全。
3、邮寄药物登记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5:30
4、以上业务只适用复诊开药患者。
咨询电话:0470--7379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