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时间:2021-11-29 浏览:4794次
根据上级要求,即日起,本院中心门诊、海拉尔门诊、扎兰屯门诊全部停诊(核酸检测门诊除外),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复诊开药患者可办理药物邮寄,药物邮寄办理流程如下:
1、复诊开药患者,在“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移动支付”公众号中挂当日出诊医生的预约号,然后与精神科门诊出诊医生电话沟通(门诊电话:0470-7379759),当日出诊医生对患者进行咨询后为患者开药并记录邮寄地址。门诊挂号室工作人员负责按医生处方进行微信收费,缴费完成后社会工作科负责取药并进行邮寄药物。
2、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经评估后最多可以邮寄一个月的用药量,同时叮嘱患者及家属保存好药物,注意用药安全。
3、邮寄药物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6:00
4、以上邮寄业务只适用复诊开药患者。咨询电话:0470--7379775